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派出的节能减排专项监督检查组已奔赴各地,开展专项监督检查。此次专项监督检查是从2011年12月中下旬开始的,共分10个组,主要检查建筑节能、供热计量改革、城市照明节能及城镇污水处理、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情况。无疑,此举将推动地方政府更好地开展建筑节能工作,向建筑节能实施不到位的地区敲响警钟。
2011年,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,但仍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和矛盾,例如思想认识上有待进一步提高、执法监管不到位、地区发展不平衡等。有些地方和部门对建筑节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,认为工作有难度,可以慢慢来。有的地方对一些违反建筑节能标准和“禁实”规定的工程项目没有及时查处,达不到节能标准的工程照样通过了竣工验收备案。一些地区目前还没有完成“禁实”任务,一些地区新建建筑还没有全部达到节能标准要求。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,将严重阻碍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。
加强监督的力度将有利于地方政府推进建筑节能工作。据了解,督察组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,并跟踪督导。对违反《节约能源法》、《民用建筑节能条例》及有关标准中强制性条文的工程项目,将下发执法告知书。此外,建筑节能、供热计量改革专项检查将针对主管部门工作情况进行评分,并由高到低排序。
推进建筑节能、降低建筑能耗,对实现全社会节能减排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推进建筑节能是检验建设系统科学发展观是否落实的重要标准,是检验建设事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准,是对建设系统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考验。各级政府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,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,真正把建筑节能工作作为硬任务,以更大的决心、更大的气力、更有力的措施,推动建筑节能目标的实现。 |